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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事业单位改革:海南省695家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缴费

海南在线    2016-08-15   【

2016年事业单位改革:海南省695家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缴费

  养老制度“并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

  695家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缴费

  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社保局获悉,备受关注的养老制度改革在海南正式落地,养老制度“双轨”运行成为历史,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一样全部被纳入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制度“双轨”变“单轨”

  机关事业单位60年来一直实行单位保障的方式,而企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已经改革为社会化养老保险方式,这就是所谓的养老制度“双轨制”。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是根据两个因素计发待遇,一个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在职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这种计发待遇方式不能体现工作人员职业生涯的贡献。比较典型的是有些不守规矩的单位到职工临近退休之前给他提一个职务,把工资涨上去,就可以多拿退休费。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一样实行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待遇,实现了规则公平、制度公平。也体现了一个导向,缴费年限越长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还有一个转变,就是细化到每一年甚至每个月的缴费,从而体现了一个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这是很大的机制变化。

  同时,改革前因为制度不同,待遇衔接非常复杂,人员横向流动很困难,所以实际上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改革后,则清除了这一障碍,让人员双向流动变得更加顺畅。

  用时55天实现政策落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5年8月,省政府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确定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

  随后,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就改革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今年7月,又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保险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改革落地设定了时间表、路线图,要求今年8月前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10月前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机关、参公管理单位退休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分别自9月和11月起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发。

  时间紧、任务重。我省人社及社保经办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经办规程。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挖潜,从人员配置、场地设置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特别是经办系统建设,省社保局发扬“马上就办”“钉钉子”精神,“白加黑”“五加二”,从4月10日技术力量入场到6月6日上线运行,仅用时55天,比正常开发速度缩短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从不可能到可能,彰显了“海南速度”和“海南精神”。

  此外,省社保局先后组织对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5轮业务政策培训。今年8月1日开始,我省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截至8月10日,全省有695家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缴费,其中省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已有106家单位登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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