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梁平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一览表》要求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三)符合《一览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一览表》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往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前一天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五)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梁平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其他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证、学位证报考。
四、报名
(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统一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6)执行。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或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在面试前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如经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以及其他不诚信报考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即刻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报名时间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3-53224012。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6月6日上午9:00时—2018年6月8日下午1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lp01/),按提示注册后提交报考申请。请报考人员注意:网络报考入口将按时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考申请的,不能再申请报考。
提交报名申请之前要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账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
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左右)。系统只自动审核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网上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网上报名未通过。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至2018年6月9日上午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4.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9:00—2018年6月22日上午12: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lp01/)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缴费成功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征得本人同意后退费或者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
(一)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具体测试科目见《一览表》)两科,每科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30日前登陆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查看。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或为0分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核实验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由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原件。
5.报考人员若为梁平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和区县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含紧缺人才岗位)。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摄影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实验岗,面试采用实际操作,具体方式见《一览表》“备注”栏内),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人才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如并列,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份状况、廉洁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面试环节以后因自动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查看。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2018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在梁平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政策、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重庆市梁平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梁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3. 诚信承诺书
4.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5.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6.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