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至2002年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
三、报名方式
请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szfxxzx123@163.com。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文档名:姓名-报名表);
2.户口本(包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个人简历;
6.与岗位要求匹配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截止2020年1月21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五、需说明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