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市的市区南部有一段古城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在古城墙内外两侧各划定了100m的保护区,只准绿化,不许建设,由园林绿化队负责管理。有一投资者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与绿化队签订了协议,投资者每年支付给绿化队100万元租金,绿化队同意投资者在距古城墙50m处建设了5栋2层青瓦灰砖的别墅。投资者刚开始施工,即被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监督执法队发现,责令立即停工。
【问题】
试分析:这个工程的性质?为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因为该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该工程为违法建设。
该工程侵占了文物保护用地,违反了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性质十分严重。
按照规划法第40条和第4 1条的规定,应对投资者处以罚款,并责成投资者立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形地貌;同时,建议园林绿化队的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绿化队的
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处分,没收绿化队所收租金,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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