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3.建设单位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角度考虑,倾向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答案:
问题1.
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人。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问题2.
第(1)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第(2)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第(3)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问题3.
①便于业主(或建设单位)投资控制。
②对承包人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或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
③应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总价。
④有利于在评标时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