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
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当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亦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但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其营业额不包括付给分包或转包方的价款。
对于安装企业来讲,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营业税的7%征收;所在地为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的5%征收;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的1%征收。
对安装企业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额分别为营业税的3%和2%,与营业税同时缴纳。
依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四种税金的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综合税率(%)
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其综合税率为:
综合税率公式推导过程,注意公式第三行为含税价计算公式,最后一行为不含税价计算公式:
移项,求得:
例: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基础是()。
A.直接费
B.间接费
C.所得税
D.营业税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