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9〕13号)安排,现将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初审工作按照成绩合格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联系方式见附件4);资格终审工作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1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应试人员(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见附件2)。
二、审核时间、地点
(一)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1月19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2.资格初审地点见附件4;
3.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到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二)资格终审
1.资格终审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2.资格终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初审材料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终审。
4.11月26日前资格终审部门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移交“现场资格审核总结”和“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汇总表”,材料移交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山西户籍)或山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
5.报考免试二科的人员,需提供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的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1、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免二科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附件:1.《资格考试审核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