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事件合同责任界定
当造成工程拖期的事件发生时,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上述批准工程拖期的原则,首先确定造成工程拖期的责任方,在双方均有责任的情况下,确定各方应负的工程拖期责任的程度。在下列情况下,承包商有权获得竣工时间的延长:
⑴变更,指设备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规定的变更程序发出变更指示;
⑵业主要求中的错误;
⑶业主未能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所有部分的权利;
⑷承包商遇到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⑸承包商执行设备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处理现场发现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以及具有地质和考古意义的结构物和其他遗迹或物品;
⑹承包商按照设备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改变合同规定的试验的位置或细节,或进行附加试验,或由于业主应负责的延误;
⑺因非承包商原因设备监理工程师指示暂停工程某一部分或全部的施工;
⑻由于业主应负责的原因妨碍承包商进行竣工试验;
⑼国家的法律改变(包括适用新的法律和废止或修改现有法律),或对此类法律的司法解释有改变;
⑽业主风险达到对工程、货物或承包商文件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程度;
⑾不可抗力的后果;
⑿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⒀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可用的人员或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
⒁由业主、业主人员或现场中业主的其他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⒂业主违约或违反合同;
⒃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任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