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念
1. 法律关系:是指一定的社会关系经过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社会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关系当事人。
2.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1)自然人:是指依法具有生命特征的人。
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和外国或无国籍自然人。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在我国,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
法人应具备四项基本条件:
①依法成立——程序合法
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实体要件,也是承担责任的基础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外在表现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本质的条件。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法人的具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其设立时按照程序依法确定。
3.其他社会组织
其他社会组织是指依法以独立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非法人社会组织。如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等。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标的,是指主体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权利和义务必须通过特定的客体才能体现和实现,所以客体也是法律关系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客体大致分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性智力成果。
1、财物
财是指货币、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包括人民币、外币现金、汇票、支票、本票、国库券、债券、股票以及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结算票据和有价证券等。物是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并具有一定价值的有体物。
2、行为
行为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完成特定工作或履行特定劳务的活动。
3、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人类脑力劳动成果。
(三)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法律关系的实质要素,确定和实现特定的内容,是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的最终目的。
1、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一定行为(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不行为),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法律许可和保障。
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主权利。
2) 限他权利。
3) 请求权利。
2、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为满足他人利益需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必要。
民事义务的内容和形态是与民事权利相对应的。
民事义务分类:
1) 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因产生依据不同
2) 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因行为形式不同
3) 对国家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与对组织内部成员的义务——因对象不同
三、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行为是指主体依据其意志实施的行为,如订立合同。事件是指不依主体意志而发生的客观事实,如自然灾害、法律变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