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从合同的问题
合同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设立的确保合同义务履行和权利实现的法律措施。合同担保的一般方式是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不能独立生效的,只有基于一个主合同的存在担保合同才会有效。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需要有其他合同的存在作为其存在的前提。担保合同就属于从合同。
主合同是被担保合同,从合同是担保合同。
以担保合同为例,担保合同会约定担保的是什么,如甲为出借人,乙为借款人,约定乙从甲处借款1万元,1年还清。甲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与丙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乙到期不归还借款则由丙偿还。
甲和乙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被担保合同),甲和丙签订的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担保合同)不管甲和丙的担保合同是否存在或有效,借款合同都是存在的。而甲和丙之间的担保合同只有在借款合同(被担保合同)存在的情况下才存在,否则担保的标的都没有了,合同自然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