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关法律
第一节 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P2-5)
1.法律关系的含义
△2.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3.法人四个条件
○4.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点(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5.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法律事实:
(1)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2)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与事实行为辩异
☆三.代理
1.代理的法律特征(P5-8)
(1).行为范围:是“法律行为”不是“事实行为”,是“代替”不是“代表” 。
(2).人格:以“被代理人”名义(不是“代理人”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
(3)意思表示:独立(代理权限范围内)
(4).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分为:委托、法定、指定
☆3.委托代理
(1).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2)委托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关系(参见P63)
●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
两者的相同点:
(1)都需要委托,即将自己的事务交给受托人处理的行为。(受托人中包括代理人和代表人)
(2)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在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
两者的区别:
区别 |
代理 |
委托 |
人格 |
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 |
可以以委托人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
行为范围 |
不包括事实行为(只包括法律行为)。 |
可以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
法律关系 |
对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
只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 |
授权 |
单方授权。 |
双方当事人合意。 |
责任 |
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
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
例:下列说法是正确的( C、D )
A. 既可以委托人名义又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的行为是委托代理
B. 既可以从事事实行为又可从事法律行为的称为委托代理
C.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的称为代理
D.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对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E.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4.无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