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乙丙三国签订条约联合发射“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发射之前甲国根非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了发射登记。“宙斯号”载人航天飞机成功发射,顺利进入外层空间轨道,在空间轨道成功运行48 小时后返回地面。由于操作失误,“宙斯号”航天飞机没有在预定地点降落,而紧急降落于丁国的某沙漠区域。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球确的?
A. 本案中甲国以自己的名义向联合国秘书长进行发射登记是符合国际法的
B. 对于紧急降落于丁国的“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丁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寻找并给予必要的救援
C. 当丁国搜救人员找到“宙斯号”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后,丁国有义务迅速将其交还给联合国秘书长,但没有义务交还给甲乙丙中任一国
D. 当丁国搜救人员找到“宙斯带”航天飞机以及其上的宇航员后,丁国有义务迅速救助宇航员并立即安全地将其交还发射国,但可将“宙斯号”航天飞机收为己用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本题是对外空活动主要法律制度的考查,属l于二细节性记忆和对相关原则理解和应用。根据外空法律制度,空间物体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发射国发射,应由其共同决定其中的一个国家进行登记,本案中甲国根据条约约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是合法的,A选项正确;依据1968 年《营救协定》,宇宙航行应得到一切可熊的援助。(1)当宇航员发生意外、遇难,或在他国境内或公海紧急降落时,发现国应推供一切可能的援助,立即把他们送还发射国,并通纠习联合国秘书长。(2)在外层空间进行活动时,一国的宇航员应向他国航行员提供援助。(3)各国应把外层空间发现的对宇航员有危险的现象通知他国或通知联合国秘书长。(4)各国在获悉或发现空间物体或实体的组成部分返回地球并落在它管辖的区域内,或者落在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地方时,应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发射国。总之,得到一切可能的援助是前提。各国在获悉或发现航天器上的人员或空间物体在其管辖区域,应当采取一切可能的救援措施,并且及时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对于发现的宇航员和空间物体应当送还发射国,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关于企业税收优惠方式的规定的说法有哪(些)项?
A. 对于2008年1月1日后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不再享有超国民的税收优惠待遇
B. 荣德汽车公司长期从事节能发动机的制造和营销业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该公司的全部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少征企业所得税
C. 零花味精公司准备投资购置一批污染物处理设备,其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税额抵免
D. 四通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B。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所以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根据此条,选项B中荣德汽车公司所从事的项目是符合节能项目的要求的,对该部分所得可以依法享有免税或者减税的优惠,但是对于该公司的其他所得并不享有相关的优惠,所以选项B把优惠的范围扩大到了该公司的全部所得,明显是不正确的。因此B项错误。《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3 下列关于法的演进说法正确的是:
A. 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
B. 法系是根据各国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所作的分类
C. 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大陆法系属于演绎型思维;而普通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
D. 大陆法系采用对抗制诉讼,普通法系采用辩论制诉讼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A 项错。法系是比较法学上的基本概念,具体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B项对。对抗制诉讼就是辩论制诉讼,民法法系采用的是纠问制诉讼。故D项错误不选。
4 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自1988年以来,我国一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其中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最多
B. 宪法第l3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 “坚持改革开放”是l993年写入宪法的
D. 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我国在1993年和1999年分别修改了两次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我国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宪法是从1988年(2条)开始,其后经过1993年(9条)、1999年(6条)、2004年(14 条),故2004年通过的最多。B、C、D没有问题,记忆条文即可。故本题答案为ABCD。
5 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 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B. “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C. “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可以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D. “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ABD。本题主要考查领海上的无害通过权。其要点如下: (1)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与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其应具备三个条件:①仅适用于船舶,不适用于飞机;②必须对沿海国无害;③连续不断。一个结果:可以不经沿海国许可而通过其领海。 (2)无害通过是任何国家都享有的一项权利,沿海国不得对此进行妨碍。国家不得仅以通过领海为由而收取费用,不应对各国船舶采取歧视,不得采取实际等于取消或损害无害通过的要求,对航行的危险情况应予公布。(3)国家可以对无害通过权进行管理和规范。有的国家(如中国)就规定政府公务船舶和军舰不享有无害通过权。国家可以出于安全的需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在特定的水域暂停无害通过。 (4)一般下列行为被认为是有害的:武装演习、收集情报、起落飞机、污染行为以及捕鱼活动等。另外,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领海时必须浮出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需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的有关法律。无害通过权仅适用船舶,不适用于飞机。因此,A项正确,C项错误。外国船舶除军舰外可在我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无害通过必须连续不间断。进行赛艇表演本身并非连续不停,不满足无害通过的条件,需要得到我国政府同意。所以,B项说法正确。 “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满足无害通过权的条件,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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