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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法制史》重点:“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01-27   【

  民国时期的宪法

  “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1.“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同时体现了限制袁世凯的意图。

  2.“袁记约法”:即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中华民国约法》。

  “袁记约法”与《临时约法》有根本性差别:

  (1)彻底否定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个人独裁;

  (2)用总统独裁否定了责任内阁制;

  (3)用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取消了国会制;

  (4)为限制、否定《临时约法》规定的人民基本权利提供了宪法根据。 它是对《临时约法》的反动,是军阀****全面确立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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