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学历史
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最早并保存完整的一部西方法学,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11、流派——70年代: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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