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答题
1.我国刑法的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我国刑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简述罪刑法定原则为什么排斥类推。
答: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定罪判刑必须以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为准,对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加以规定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而类推是指对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刑法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由于类推是法外用刑,法官造法,既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也不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因此,它与罪刑法定原则在根本上是相违背的。
3.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答:根据我国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所犯罪之罪必须侵犯了我国国家或者我国公民的利益;二是所犯之罪必须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是所犯之罪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九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所犯罪行虽不是直接侵犯我国国家或我国公民利益的,但属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并且在我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之内,也适用我国刑法。
4. 简述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规定。
答: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依照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关于时效的规定应当追究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刑法。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