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泰安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成绩公布时间为11月22日,成绩核查时间为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网上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审核时间为12月19日-23日。
泰安市司法局公告(第1号)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2016年11月21日公告,现就泰安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司法部于11月22日公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泰安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泰安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泰安考区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到市司法局政治部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资格申请地址、部门、国家司法考试咨询电话和网址为: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
部门:泰安市司法局政治部(泰安传媒集团16楼大会议室)
电话:0538-8512359
泰安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22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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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时间11月22日起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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