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二 >> 商法 >> 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章节知识点:商法的调整对象

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章节知识点:商法的调整对象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05-13   【

  第一章 商法概述

  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商法作为特殊的法律规范体系对现实生活发生作用的范围。商事法的对象是商事关系。

  1、商事法律关系作为商法调整对象的内涵:

  其一,商法调整营利主体,不调整非营利主体;其二,商法只调整营利主体的营利行为,不调整营利主体的非营利行为;其三,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是各种企业组织;其四,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在其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关系,既包括对外关系也包括对内关系;其五,商法所调整的是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六,商法所调整的营利活动必须发生在持续的营业之中,偶尔发生的营利行为不是商法的调整的对象。

  2、商事关系的特点:是平等的商主体间的社会经济关系;有营利动机;发生在持续的营业中。

  3、商事关系的确定标准(注意掌握每种学说的观点并能简要评述其优劣)

  特别推荐国家司法考试官网_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_ 中国普法网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6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课程咨询微信号:W712931601。联系速道 联系电话:4000-525-585(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终身使用<<<<

纠错评论责编:chenzhu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