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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基础模拟选择题一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12-29   【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可撤销合同的陈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因对标的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发生错误认识,致行为后果与行为人本意相悖,并致甲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甲公司可提出撤销该合同

  B 张某因儿子重病急需用钱,遂向李某提出借款10万元,李某提出可以给张某10万元,但张某应将其楼房一处卖给李某,张某为给儿子治病,遂违心地答应李某以10万元购买其楼房一处,该买卖合同可撤销

  C 甲公司利用张某对房地产市场不了解,以10万元购买张某价值25万元的楼房一处,该买卖合同可撤销

  D 当事人一方要求撤销合同的,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 可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A项属于重大误解,B项属于乘人之危, C项属于显失公平。均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光大公司诉成方公司借款不还一案中,光大公司对一审人民法院只判决成方公司归还本金不满,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在二审中处理正确的是:

  A 二审中,光大公司申请撤诉,二审法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则不应准许撤诉

  B 二审中,光大与成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二审法院则不应准许,应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C 二审中,光大与成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要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D 二审中,光大与成方公司达成和解而申请撤诉,审查发现符合撤诉条件,可予准许

  【答案】:A,C

  【解析】:

  [考点] 民诉二审

  依《民诉意见》第190条的规定,二审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不应准许。故A项正确。

  依《民诉意见》第19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应当事人请求对当事人和解协议予以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故C项正确,B项错误。

  另据第191条规定,因当事人和解而申请撤诉的,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而非“可予准许”,故D项欠妥。

  3.某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由于近期公司内部发生一些重大变化和事故,被有关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如果公司因严重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发现处以罚款,可能导致该结果

  B 公司已连续3年亏损,可能导致该结果

  C 公司在去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虚假做账,隐瞒亏损真相,致使股民遭受严重损失,可能导致该结果

  D 该决定是由证监会作出的

  【答案】:A,B,C

  【解析】:

  [考点] 股票上市的暂停

  《证券法》第55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ABC项是对法定情形的正确判断,但是D项对于决定机构说法错误,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

  4.请根据通说判断下列占有为何种占有:

  A 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本权占有

  B 典权人对典物(房屋)的占有是善意占有、本权占有

  C 客人应邀到朋友张某家吃饭,客人餐具的占有是直接占有、有权占有

  D 质物交付后,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是间接占有,质权人是直接占有、本权占有、对动产的占有、他主占有

  【答案】:A,D

  【解析】:

  [测试点] 对占有有关学说的理解。

  (1)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须直接占有租赁物,承租人的占有是基于本权的占有(基于债权,更具体地说是基于承租权),A当选。(2)典权人对于典物的占有是有权占有,而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B自相矛盾,应当予以排除。(3)根据通说,客人对餐具不是占有,而是持有。因为占有要求从时间关系上去进行判断,要求人与物的结合在时间上有相当的持续性,足以使人们认为该物为某人事实上所占有(这里存在着主观价值)。客人对餐具的使用,是短暂的接触,不构成占有,因此排除C。(4)质物交付后,出质人有返还请求权。因此构成间接占有。质物在质权人直接控制之下,是直接占有。依照质押合同占有,是本权占有,质物只能是动产,因此是对动产的占有。他主占有,是非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质权人并没有以所有权人自居,而是准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将质物归还,因而是他主占有,D当选。

  5.张某在供暖公司提供的供暖协议上签字接受供暖,供暖协议中约定日最少供暖时间18个小时,供暖时间中应包括日气温最低的4个小时,某日下午突然大风降温,14点到16点之间气温达到当日最低温度,供暖公司在此期间没有供暖,张某的女儿被冻感冒,张某要求供暖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供暖公司辩称供暖协议中所称的气温最低的4个小时是指按照一般气象学中的凌晨前气温最低的4个小时,不是指具体的每日最低气温的 4个小时,供暖协议签订时张某在供暖协议上加注了两条,加注的两条与供暖协议中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但是供暖公司和张某只在协议的最后签字盖章,并没有在加注的条款旁签字盖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供暖时间条款应按照张某的理解解释

  B 供暖时间条款应按照供暖公司的理解解释

  C 加注条款的效力高于格式条款

  D 格式条款的效力高于加注条款

  【答案】:A,C

  【解析】:

  [考点] 格式条款的解释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本题中供暖协议是供暖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对供暖时间的规定有两种解释,应当作出格式合同的提供一方供暖公司不利的解释,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张某在供暖协议上加注的两条是非格式条款,加注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即非格式条款的效力高于格式条款,法律并未规定在非格式条款旁边要加盖合同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6.A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由B公司出面作为担保人,合同里面明确约定B公司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结果债权到期之后,A公司已经将要宣告破产。银行遂向法院起诉B公司,希望财力充足的B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关于此案,你认为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 将B公司作为被告,A公司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将B公司作为被告,A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将B公司作为被告,A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D 仅将A公司作为被告

  【答案】:A,B,D

  【解析】:

  [考点] 保证合同纠纷中被告的确定

  《民诉意见》第53条也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本案中既然B公司明确说明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那么就应该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只有A公司被强制执行还是无法还债,B公司才出面承担还款责任,所以A公司必然是要加入诉讼的,而且这种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诉讼无论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都是由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的,不存在第三人的问题,可见本题应选ABD。

  7.张某是甲地人,在乙地制作盗版光碟,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谁有管辖权? ( )

  A 甲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 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 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D 丁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答案】:B,C,D

  【解析】:

  [考点] 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的管辖就是处罚实施主体之间的权限分工。它包括:(1)地域管辖。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以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一般原则,即违法行为发生在何处,就由当地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级别管辖。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是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以下的行政机关无权实施行政处罚权。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级别管辖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进行管辖。(3)指定管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均享有行政处罚权时,为共同管辖,而共同管辖的处理规则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相互协商或按惯例等方式解决,但当异议无法消除,行政机关就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当报请它们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来确定由谁管辖。

  本题中,张某制作、运输和销售盗版光碟的行为,分别在乙地、丙地和丁地进行,因此乙地、丙地、丁地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都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享有管辖权。

  8.中国某公司向法国某公司出口一批纺织品,双方约定DDP贸易术语,则作为卖方的中国公司的义务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该贸易术语又被称为完税交货,卖方要负责进口货物的清关手续

  B 卖方要负责货物的运输,其交货的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的

  C 卖方必须对货物投保运输保险的最低险别

  D 由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所以卖方无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运的充分通知

  【答案】:A,B

  【解析】:

  [考点] 进口清关手续

  DDP术语又称完税交货,卖方的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并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所以卖方的交货责任是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的,故 B项正确;另外,卖方要负责运输保险以及进口清关手续,DDP是13个贸易术语中,惟一一个由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故而卖方的责任也最大,所以A项正确;对于保险合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是“无义务”,这是因为在DDP术语下,运输途中的风险是由卖方承担的,所以卖方是否投保完全出于其自愿,即使其不投保,一旦发生风险对买方的利益也不会产生影响,所以C项错误;至于D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规定:“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运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所以,D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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