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客观题卷二 >> 卷二模拟题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单选及答案十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单选及答案十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12-27   【

  单选题:

  1.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要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火车要你们赔偿。"问: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如何认定( )。

  A 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 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 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 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

  权利救济的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其中私力救济中又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三种。 本题的选项C,应当注意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是对方有请求权,但是本题中的"客人"没有请求权,因此也就无所谓抗辩权的问题。

  2.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董事会是按照合营企业的哪一法律文件决定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的?

  A 合营企业合同

  B 合营企业协议

  C 合营企业章程

  D 主管机关对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

  【正确答案】:C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据此,可知答案选C。

试题来源:[2017国家司法考试在线题库下载]
查看其他试题,请扫描二维码,立即获得本题库手机版 详情咨询

(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题库)

  3.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 38936

  B 38937

  C 38938

  D 38944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简易交付的规定。《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合同生效时间是电视台表示同意的时间即8月9日。

  4.2003年12月,北京某影视公司与北京电影学院签订了《外借人员劳务合同书》,约定影视公司"借用"电影学院表演系学生赵某参加《财神到》摄制组,担任演员工作。后赵某参加其他电影的拍摄,影视公司另行聘用其他演员演出赵某所饰演的角色,并不得不延长拍摄期。影视公司所受损失,_________。

  A 可以请求电影学院赔偿

  B 可以请求赵某赔偿

  C 可以请求电影学院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只能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A

  【解析】:

  赵某与影视公司无合同关系,不对影视公司承担责任。

  5.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甲公司终止合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对乙工厂无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

  B 甲公司对乙工厂无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为双方之间的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并未生效

  C 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工厂的损失,因为其存在缔约过失

  D 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工厂的损失,因为其行为构成违约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的"签字或者盖章",不能理解为对任何人都是签字或盖章即可。对自然人而言,是指签字或盖章均可,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则必须是签字加盖章或者盖章。故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因甲公司未盖章而未成立。既然合同尚未成立,自然谈不上违约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当事人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甲公司明知或应知自己没有履约能力而与乙工厂进行磋商,事后以市场行情变化为由要求终止合作,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并给乙工厂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

  6.刘某与陈某系邻居,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致部分财物损坏,就损害赔偿问题,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现刘某对调解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被告应是( )。

  A 陈某

  B 调解委员会

  C 陈某夫妇

  D 调解委员会和陈某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侵权诉讼的当事人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案中,纠纷为陈某与刘某,现刘某提起诉讼,应以陈某为被告。故本题选项为A。

  7.甲将一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乙又转借给丙,后该车被丙损坏,在甲诉乙侵权的民事诉讼中,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对他的上诉权的正确说法是:______。

  A 丙有上诉权

  B 丙无论如何无上诉权

  C 丙有无上诉权应由人民法院认定

  D 如果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丙承担民事责任,他就享有上诉权

  【正确答案】:D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56条。

  8.李某在婚前系一个体工商户,专营服装生意。李某为扩大生意,遂向同行的吕某借了 10万元钱。并立字据,落款人是李某与吕某。李某在经营过程中结识厂卢某,经过半年的相识了解后决定结婚,卢某跟随李某共同经营生意。李某和卢某用共同经营得来的钱扩大经营并购置了一房产。后因为夫妻两人发现对方都不适合自己,并经常发生争执。于是卢某和李某决定离婚。吕某闻讯后,因李某南下经营,就找卢某要求返还 10万元的借款。但卢某称这10万元是李某在婚前借的,与我无关。后吕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吕某只能请求李某还款

  B 吕某只能请求卢某还款

  C 吕某可向李某和卢某要求还款

  D 吕某不能向李某或卢某请求还款

  【正确答案】:C

  【解析】:

  此案例的关键是李某在婚前的个人借款是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或是用于个人而有根本区别。用于家庭生活的,其配偶要承担还款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第41条规定了婚后的债务安排,并未对婚前的个人债务作出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则对婚前和婚后的个人借款各种情况分别作出规定。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在本案中,李某虽是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来扩大经营,而扩大经营的所得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如购置房产等。所以在离婚后,其配偶卢某也要承担还款的义务。本题答案是C。

  9.村民甲与乙因返还借款问题发生纠纷,后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一个月内返还甲借款5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交给甲、乙二人。一个月之后,乙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甲怎么办?

  A 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 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 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C

  【解析】: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法院调解,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甲仍可以起诉。

  10.罗伯特是一运输企业合伙人之一。因生意很兴隆,罗伯特便和妻子在附近又开了一家运输企业,主要由其妻照管。罗伯特经常将客人介绍到自家开的运输企业去,并骗客人说两家是连锁店。依我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罗伯特是否可以这样做( )

  A 可以这样做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这样做

  C 经多数合伙人同意可以这样做

  D 不可以这样做

  【正确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0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可见,合伙人是绝对不能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的。故D项为正确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

  【热门推荐】司法部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分数线|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11月22日公布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时间_系统入口_资格授予
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时间11月22日起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小编推荐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中国普法网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_热点备考专题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全真模考、智能云数据、自由组卷、错题收藏、专业答疑、终身使用<<

纠错评论责编:daichangjuan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