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确立了当事人自认制度。下列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表述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一切案件中,只要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当事人就可以免除举证责任
B.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否认
C.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将直接导致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的,不能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当事人在场且未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D.当事人自认后不能撤回自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对下列哪一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
A.吴某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丈夫张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B.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还债的案件
C.因原审法院法官徇私枉法,当事人申请再审,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
D.姚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丈夫凌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选项A、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还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法院不予调解。
选项C正确。对再审案件,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
选项D错误。在离婚案件中,为了尽可能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确认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是审判的必经程序。但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是一个法律效力的问题,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只能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因此婚姻关系效力的确认案件,法院不予调解。
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王某与张某侵权纠纷一案过程中,认为王某伪造证据,妨害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决定对王某实施拘留的强制措施。王某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海淀区人民法院采取的拘留措施不当,但对如何处理存在意见分歧。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应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口头指出错误,提出处理意见,由海淀区人民法院自行纠正
B.可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海淀区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C.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撤销或者变更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口头通知,并于3日内发出决定书
D.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直接作出新的处理决定,交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意见》第122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者变更下级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选项D错误。《民诉意见》第121条规定,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据此可知,复议决定应该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上级人民法院的复议决定不能直接交公安机关执行。
4、张某租赁王某的一套装修豪华的二居室,租赁期间屋内起火,烧毁部分家具,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在开庭前一天,王某因突发心脏病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天死亡,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事隔半个月,王某之子王小申请要求参加诉讼。请问人民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
A.裁定终结原诉讼,以王小为原告另行进行诉讼
B.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
C.准许王小要求继续诉讼的请求,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
D.裁定驳回王小的请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中止。《民诉意见》第167条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5、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B.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通过协议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且不得延长
D.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
选项A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的限制。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四)项规定,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6、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赵某在北京市海淀区发现了一部丢弃在路边无人认领的手机。赵某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手机为无主财产。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海淀区法院与朝阳区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法院受理后应当发出财产招领的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
C.公告期内张某到法院称该手机系其丢失的,法院应在查明事实之后作出判决
D.公告期满法院判决认定该手机为无主财产后,手机的原所有人张某可以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法院撤销原判,作出新的判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款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可知,本案中只有海淀区法院有管辖权。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选项C错误。《民诉意见》第197条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特别程序不能解决当事人关于该财产所有权的争议。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7、吴某与苏某于1998年结婚。吴某在2012年2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吴某与苏某达成离婚协议,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分割。调解书于2012年4月7日送达吴某签收后,吴某于4月12日对调解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方式表示反悔,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撤回调解书,另行判决
B.告知吴某可另行起诉
C.离婚案件不得申请再审,驳回吴某的再审申请
D.如果吴某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调解书的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民诉意见》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在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8、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的诉讼中败诉,被判决赔偿10万元,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日期到2012年1月1日。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不希望给付赔偿,但是又不希望法院立即强制执行对本公司的现金流造成较大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以以提供担保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只需要乙公司同意即可
B.甲公司应当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提供担保
C.即便甲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是2年,暂缓执行的期限最多也只能是1年
D.在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执行和解、执行担保。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208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据此可知,执行担保的条件至少包含(1)有财产担保;(2)申请执行人同意;(3)人民法院决定。选项A称“只要乙公司的同意即可”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还必须由人民法院准许。
选项B错误。《民诉意见》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修订后为第208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据此可知,担保财产既可以来自申请人本人,也可以来自第三人。因此,选项B称“不能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民诉意见》268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修订后为第208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据此可知,暂缓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年。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调解适用的范围是在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的民事案件中,自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可以进行的过程,对于生效裁判,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自行和解,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工作。
9、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开庭
B.仲裁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公开进行
C.对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D.当事人对仲裁的调解书不得申请撤销,对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
选项A说法正确。《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选项B说法错误。《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选项C说法正确。《仲裁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选项D说法正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0、关于涉外仲裁程序中的和解与调解,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自行达成和解的,只能申请撤销案件,不能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
B.当事人在仲裁庭组成前申请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C.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案件再提出仲裁申请时,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D.在仲裁庭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达成和解的,应视为是在仲裁庭调解下达成的和解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外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选项A、B错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仲裁案件,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自行达成和解,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其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结案,也可以申请撤销案件。在仲裁庭组成前申请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作出决定;在仲裁庭组成后申请撤销案件的,由仲裁庭作出决定。
选项C错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案件再提出仲裁申请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选项D正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9条规定,在仲裁庭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之外达成和解的,应视为是在仲裁庭调解下达成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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