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1)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指自然人生命的自然终结。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
(2)生理死亡时间的推定:《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热点推荐:2016司法真题及答案 司法试题已公布 试题答案公布时间9月29日 司法考试交流专区
小编推荐: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中国普法网 2016国家司法成绩查询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2016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课程咨询微信号:712931610。联系速道 联系电话:4000-525-585(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