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考区设置公告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司法部第7号公告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现就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考区设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9月11日24时,我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报名人数已确定,全区7892人将参加10月13日上午的主观题考试,其中计算机考生5971人,纸笔考生1921人。纸笔考生中,汉文考生1004人,蒙文考试917人。根据主观题汉文选择计算机考试、汉文选择纸笔考试和蒙文纸笔考试的人数以及分布情况,自治区司法厅设置了7个计算机考区和4个蒙文纸笔、汉文纸笔考区。
一、选择计算机考试的七个考区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选择计算机考试的,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设置计算机考试的7个考区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具体划分是兴安盟合并至通辽市考区,乌兰察布市合并至呼和浩特市考区,鄂尔多斯市合并至包头市考区,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合并至乌海市考区。
二、选择纸笔考试的四个考区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采用纸笔考试的考生,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设置纸笔考试的4个考区是: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具体划分是阿拉善盟、乌海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合并到巴彦淖尔市考区,乌兰察布市合并到呼和浩特市考区,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合并到赤峰市考区,兴安盟合并到呼伦贝尔市考区。
三、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办理。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9月 16 日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主观题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司法部第7号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9月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7日0时起,登录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内蒙古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使用蒙古文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确认与交费标准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通过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通过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我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交费标准为80元/人。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区设置
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我区共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7个考区。兴安盟合并至通辽市考区,乌兰察布市合并至呼和浩特市考区,鄂尔多斯市合并至包头市考区,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合并至乌海市考区。
(三)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应试人员,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自治区司法厅将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考区司法局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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