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审核授予工作开始了
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啦!12月20日,长春市司法局对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审核授予工作正式开始。
怎么申请?在哪里申请?请仔细阅读一下内容: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长春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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