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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司法局2016年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2016-07-15   【

  内容摘要:南阳市司法局2016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4日至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9日至9月23日,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南阳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和《河南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现将河南省南阳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南阳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社旗县、桐柏县。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河南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4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日期在6月16日到18日的于7月14日现场采集;在6月19日至21日的于7月15日现场采集;在6月22日至24日的于7月18日现场采集;在6月25日至6月27日的于7月19日现场采集;在6月28日至6月30日的于7月20日现场采集;在7月1日至7月5日的于7月21日现场采集。

  现场指纹信息采集地点:南阳市车站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南阳市司法局院内五楼(南阳市汽车站向北500米)。电话:0377--63196926

  报名人员来现场指纹信息采集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让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原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补办《学历证明书》。

  (3)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有户号人号)原件。

  (4)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凭证。

  (5)报名人员学历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格式)证明。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进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领取《信息采集单》。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的,将不能下载准考证,且不能参加考试。

  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省辖市司法局咨询办理。

  (三)网上报名流程

  河南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和了解报名公告、须知及有关信息。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1)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蓝底、无妆、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6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正面显示双眉、双肩、双耳,不得上传风景照、生活照、全身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不得进行PS处理。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装得体。报名人员请尽量到照相馆拍摄规范的证件照电子照片,将电子照片要求告知照相馆工作人员,让其帮助将照片制作成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也可参照报名系统里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2)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本人户口簿真实信息,要求提供的户口簿必须是打印版的,并编有户号、人号。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因享受放宽政策成绩合格的,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须提交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户口簿(打印版)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电子照片。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不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4、网上交纳考务费。

  河南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确定为每人人民币240元。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可以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建设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各报名地不现场接受交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方式有两种:

  (1)网银支付。报名人员须到中国建设银行任意网点,开立借记卡账户(如已有则无需重新办理),并开通网上银行(高级版)。

  (2)账号支付。该支付要求报名人员所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能够正常接收认证短信。

  报名人员只有在交纳考务费,打印报名凭证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报名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务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明确表示并登记。在南阳市司法局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

  5、现场指纹信息采集。

  凡在南阳市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当于7月14日至21日(双休日除外)到南阳市司法局院内五楼参加现场指纹信息采集,取得《信息采集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指纹信息采集致使无法参加考试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6、网上下载准考证。

  现场指纹信息采集后,可于9月9日至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和《信息采集单》(三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二、报名学历条件认定

  凡在南阳市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学历条件认定,均按照《河南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的要求执行,南阳市司法局不作其它要求。

  三、 考试

  1、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2、考试复习依据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南阳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可以申领B类和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五、其他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六、咨询电话

  河南省司法厅:0371-65906767

  南阳市司法局:0377-63196926

  南阳市司法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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