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哈尔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成绩发布时间为11月22日,成绩核查时间为成绩公布后15天内,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为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12月16日-30日。
哈尔滨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6年11月20日公告,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分数核查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现就2016年哈尔滨市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分数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哈尔滨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限于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我市应试人员应于12月7日前向哈尔滨市司法局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未在规定期限内网上申请的,现场不予办理审核。在哈尔滨考区报名的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试人员本人应在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哈尔滨市司法局一楼办事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申请。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三)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现阶段不需办理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但应保留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本人学生证,2017年毕业后在申请资格时提交)
四、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报名时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绩通知书、申请表和报名表均在现场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扫描打印,申请人携带原件办理即可。原件审验后退回。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报名地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复审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最终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哈尔滨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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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11月22日公布 | 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时间_系统入口_资格授予 |
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时间11月22日起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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