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甲与乙参加丙的婚礼后,由甲驾车回家,乙坐在后排座位上,甲经过一路口,突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行人丁,乙见状对甲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甲加大油门,狂奔5公里。丁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不幸身亡。甲因交通肇事被依法逮捕,对乙的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C.与甲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题中情形符合这一规定,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而乘车人乙指使肇事人甲逃逸,致使被害人丁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乙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故C项正确。
2.甲为了牟取暴利,制造假药3吨,但库存在仓库中尚未投入市场,若该批假药价值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生产假药罪
B.生产劣药罪
C.生产伪劣产品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答案】A
【详解】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不要求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构成犯罪。本题中,虽然甲未将生产的假药投放市场还只是处于储存状态,但已构成生产假药罪。
3.刘某是北京某电子公司的技术工人,他知道本公司最近研制成功一种新的IC卡技术,准备制造产品投放市场,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一次到研究室趁没有人,就把该技术图纸偷走,但始终锁在他的私人柜子里没有公开过,对刘某的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其盗窃他人的技术信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B.由于其没有公开已经获取的技术信息,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C.即使是无意中获得此技术图纸也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D.如果是无意中获得此技术图纸,即使是披露了也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答案】B
【详解】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要求对商业秘密予以披露、不合理使用等非法公开商业秘密的行为,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才认定为犯罪,刘某未将其公开,不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特征。
4.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项说法正确?
A.甲同时与卖****乙、丙发生性关系,构成聚众淫乱罪,属于必要的共犯
B.女教师甲分别诱使小学生乙、丙、丁(均为13岁)多次与其同宿,并发生性关系,甲构成猥亵儿童罪
C.甲男与邻居乙女为宅基地发生激烈争吵,晚上潜入乙女家,乘乙女睡觉之机,掐拧乙女腿、脸、臀部,还将一汤匙插入乙女阴部后逃走,构成侮辱罪
D.甲男与乙女曾订婚并交往过一段时间,但后来乙女与其断绝关系,甲男为此怀恨在心。某日甲男和几个同族兄弟在赶集时遇到乙女,甲男先是质问乙女为何悔婚约,继而对众人说乙女和他发生过性关系,不信可以看乙女小肚上有一个疤。接着甲等人验证乙女肚上的疤,当众将乙女的衣服扒光,构成侮辱罪
【答案】B
【详解】《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凡是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损害妇女的性的羞耻心,侵犯女性的自由权,破坏社会正常的性行为秩序的行为,就不再属于《刑法》第246条的侮辱行为,而应作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行为范围,D项不正确。
5.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情形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A.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情节严重的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致其伤残的
C: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
D.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
【答案】B
【详解】依据《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应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
A.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没收赌资数额较大的
B.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嫖”,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罚款数额较大的
C.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没收赌资数额较大的
D.冒充中央某领导的亲属,宣称可以请托该领导办理相关事务,收受财物数额较大的
【答案】A
【详解】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因此A项正确。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B项应定抢劫罪而不是招摇撞骗罪。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C项为敲诈勒索罪;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7.王某在商场见一妇女为购一衣服正欲付款,遂上前一把抓过该妇女手中的2000元钱。并骂:“不像话,不和我商量就来买东西”。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抢夺罪
C.诈骗罪
D.招摇撞骗罪
【答案】B
【详解】王某趁他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虽然其假借熟识被害人的口吻,但是不能掩盖其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使用的也是公然夺取的手段,应当以抢夺罪论处。
8.甲男、乙女是恋人关系。.甲于某天在城乡结合部独自持刀抢劫了一过路人的提包,公安机关将此案作为重大案件立案,并把甲作为重大嫌疑人,在找到乙向其了解甲的基本情况以及当天行踪时,乙一口咬定当天甲一直陪着自己在市中心公园玩,绝对没有作案的时间,并不知从什么地方搞到两张市中心公园的当天门票。则乙女的行为构成何罪?
A.伪证罪
B.包庇罪
C.窝藏罪
D.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答案】B
【详解】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本罪具体包括以下要点:(1)伪证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发生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2)行为人必须有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3)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内容,必须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有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包庇行为主要针对的是犯罪证据,为犯罪分子作假证明,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本案中乙女作假证明的目的是使甲男不受法律制裁,是典型的包庇行为,故B项当选。
9.关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B.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
C.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这部分人员
D.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比挪用公款罪要大
【答案】B
【详解】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而挪用公款罪并不包括这些人员。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只要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也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10.关于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本类罪的主体只包括自然人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类罪
B.本类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本类罪的主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的公职人员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
【答案】B
【详解】渎职罪的犯罪主体虽然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也有些犯罪,如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其犯罪主体也可以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选项B不正确。根据《刑法》规定,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渎职罪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因为行使一定的国家权办,有些职权行为还相当重要,所以这些机关的公职人员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之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显然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