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司法厅2017年国家司法公告”可知,司法部:2017年河北司法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要求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报名流程
1、阅读司法部和河北省考试公告及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应提前准备报名材料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须知,了解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报名信息,做出承诺。
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需同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照片不清晰、内容不能辨认的,报名人员应重新上传内容可辨认的清晰户口簿照片;网上填报的户籍信息有错误的,报名人员应在改正后重新上传户口簿照片。户口簿照片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不能完成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3、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信息填报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电子照片须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电子照片审核情况,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否则不能完成报名程序。
4、网上交纳司法考试费。
电子照片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网上交纳司法考试费并打印报名凭证确认报名成功。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26号)和《关于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6〕183号)规定,每名考生应当交纳司法考试费260元。
交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司法考试费不予退还。
需要领取司法考试费收据的人员,凭报名凭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6月15日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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