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合肥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成绩发布时间为11月22日,成绩核查时间为11月23日-12月5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为11月25日-12月5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12月16日-30日。
安庆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必须手写,务必写清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及申请查分科目、落款、日期,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望江、岳西、潜山、太湖、宿松)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安庆市司法局一楼司法考试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向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所需提交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咨询和投诉
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安庆市司法局: 0556-5701523
监督和投诉:0556-5701506
现场咨询和审核地址: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30号安庆市司法局一楼司法考试办公室。
安庆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22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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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成绩核查时间11月22日起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 | 司法部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时间12月16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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