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业特点
( 1 )建筑物固定,人员流动
建筑施工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筑物固定,人员流动。任何一栋建筑物、构筑物等一经选定了地址,破土动工兴建后就固定不动了,但生产人员要围绕着它上上下下地进行生产活动。建筑产品体积大、生产周期长,有的持续几个月或一年,有的需要三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这与其他产业的人员固定、产品流动的生产特点截然不同。
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不仅体现在一项工程中,当一座厂房、一栋住宅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设新的厂房或住宅。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街区,也可能在不同的街区,甚至是在另一个城市,施工队伍就要相应在街区、城市或者地区间流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用工制度的改革,施工队伍中绝大多数施工人员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不但要随工程流动,而且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农忙、农闲)进行流动,给安全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 2 )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
建筑施工绝大多数为露天作业,一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到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构建起来的,以民用住宅每层高2.9 m计算,两层就是5.8 m,现在一般都是七层以上,甚至是十几层几十层的住宅,施工人员都要在十几米、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从事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
我国建筑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至今大多数工种仍然没有改变,如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加上作业环境恶劣,如光线、雨雪、风霜、雷电等影响,或由于心情烦躁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
( 3 )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的变化而改变
每栋建筑物由于用途不同和结构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相同;同样类型的建筑物,因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同;在一栋建筑物中,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同;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危险有害因素也不相同。因此,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每个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给安全防护带来诸多困难。
从上述的特点可以看出,在施工现场必须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及时调整和补充各项防护设施,才能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2. 建筑业主要事故类型
建筑施工现场复杂又变换不定,在有限的场所集中了大量的员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作业,这样就存在较多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导致多种伤亡事故发生,主要的伤亡类别有如下几种:
(1) 高处坠落
由于建筑施工随着生产的进行,建筑物向高处发展,从而高处作业现场较多,因此,高处坠落事故是主要的事故类型,占事故发生总数的35%一40%,多发生在洞口、临边处作业,脚手架,模板、龙门架(井字架)等上面作业中。
(2) 物体打击
建筑工程由于受到工期的约束,在施工中必然安排部分的或全面的交叉作业,因此,物体打击是建筑施工中的常见事故,占事故发生总数的12%一15%。
(3) 触电事故
建筑施工离不开电力,这不仅指施工中的电气照明,更主要的是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近几年已高于物体打击事故,居第二位,占建筑施工事故总数的18%一20%。
(4) 机械伤害
主要指垂直运输机械或机具,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木材加工等机械设备对操作者或相关人员的伤害。这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是建筑施工中的第四大类事故。
(5) 坍塌事故
随着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增加,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越来越复杂,在土方升挖过程中坍塌事故也就成了施工中的第五类事故了,目前约占事故总数的5%。建筑施工现场还容易发生溺水、中毒等事故。
3. 建筑业事故发生原因
建筑业五类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是:
( 1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
●施工人员不注意自我保护,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
●气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晕倒坠落,冬季、雨季、霜冻打滑摔倒坠落;
●劳动防护用品的材料质量不好,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或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提升机具限位保险装置失灵或“带病”工作;
●洞口、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
●井架吊蓝载人上下;
●人货升降机超载运行。
( 2 )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
电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不设置防护网;
●电气设备、电气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绝缘受到磨损破坏;
●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无防雨、防潮设施;
●施工现场电线架设不当、拖地、与金属物接触、高度不够;
●电箱不装门、锁,电箱门出线混乱,随意加保险丝,并一闸控制多机;
●电动机械设备不按规定接地接零;
●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装置;
●不按规定高度搭建设备和安装防雷装置。
( 3 )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
●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
●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周围未设置护栏和搭防护隔离栅;
●揽风绳、地锚埋设不牢或揽风绳不符合规范要求;
●起重吊装未按“十不吊”规定执行;
●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或向上递工具、小材料;
●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稳、过多、过高。
( 4 )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机械设备超负荷运作或带病工作;
●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和飞轮等,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操作机械时,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无断电保护器;
●起重设备未设置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 5 )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
●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在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不按规定随意堆放建筑材料;
●模板支撑系统失稳,搭建不牢;
●拆除作业未设置禁区围栏、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施工机械不按规定作业和停放,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太近;
●雨季和冬季解冻期施工缺乏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维护;
●挖土作业时,有员工在挖土机施工半径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