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包括:
(1)科学性原则。 系统安全评价的方法要能够反映客观实际,能够辨识出系统中存在的所有危险,评价的结论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图1 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2)系统性原则。 危险性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只有对系统进行详细解剖,研究系统与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合理地识别评价对象的危险程度。
(3)综合性原则。 系统安全分析和评价的对象差别很大,涉及企业的人员、设备、物料、法规等各个方面,不可能用单一的方法就完成任务。所以在评价时,一般需要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取长补短。
(4)适用性原则。 系统分析和评价方法要适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即具有可操作性,方法简单,结论明确,效果显著。一些设定的不确定因素过多,计算过于复杂、艰深而难以理解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安全评价的一般程序
安全评价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阶段。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工程、系统技术资料。了解同类设备、设施或工艺的生产和事故情况,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等。
(2)危险、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被评价的工程、系统的情况,识别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3)选择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在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工程、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4)提出降低或控制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根据评价和分析结果,高于标准值的风险要采取工程技术或组织管理措施,降低或控制风险。低于标准值的风险属于可接受或允许的风险,应建立监测系统,防止生产条件变化导致风险值增加。对不可排除的风险要采取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