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风险
常用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度来表示风险大小。按评价结果类型可将风险评价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等二种。用人单位自身做安全评价时,建议采用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方法的主要优点是简单、直观、容易掌握,并且可以清楚地表达出设备、设施或系统的当前状态;其缺点是评价结果不能量化,评价结果取决于评价人员的经验,对同一评价对象,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该方法的另一个缺点是需要确定大量的评价依据,因为必须根据已经设定的评价依据,评价人员才能对设备、设施或系统的当前状态给出定性评价结果。
在进行定性风险评价时,常用严重度等级表示危害性事件的后果严重程度,而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级表示危害性事件出现的频繁程度。
这里推荐采用风险评价指数矩阵法。该方法将严重性等级分为4级(如表1所示),将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级分为5级(如表2所示)。以危害性事件的严重性等级作为表的列项目,以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级作为表的行项目,制成二维表格,在行列的交点上给出定性的加权指数,所有加权指数构成一个矩阵,这个矩阵称为风险评价指数矩阵(如表3所示)。
表1 危害性事件的严重度等级
严重度等级 | 等级说明 | 事故后果说明 |
Ⅰ | 灾难的 |
人员死亡或系统报废 |
Ⅱ | 严重的 |
人员严重受伤、患严重职业病或系统严重损坏 |
Ⅲ | 轻度的 |
人员轻度受伤、轻度职业病或系统轻度损坏 |
Ⅳ | 轻微的 |
人员伤害程度和系统损坏程度都轻于Ⅲ级 |
注:对于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事件,其后果严重度等级为I级。
表2 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级
可能性等级 | 说明 | 单个项目具体发生情况 | 引发事故发生情况 |
A | 频繁 | 在评价周期内频繁发生(大于2次) | 评价周期内发生过 |
B | 很可能 | 在评价周期内出现过(1—2次) | 上次评价周期内发生过 |
C | 有时 | 在上次评价周期内发生过 | 最近2次评价周期内没有发生,但以前发生过 |
D | 极少 | 一直没有发生,但有可能发生 | 不易发生,但有理由可预期发生 |
E | 不可能 | 极不易发生,以至于可以认为不会发生 | 不易发生,但并不能保证不发生 |
注:评价周期是指上次评价到本次评价的时间间隔(间隔少于1年时,取1年)。确定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应优先参考评价周期内事故统计结果
表3 风险评价指数矩阵实例
严重性等级 可能性等级 | Ⅰ(灾难的) | Ⅱ(严重的) | Ⅲ(轻度的) | Ⅳ(轻微的) |
A(频繁) | 1 | 2 | 7 | 13 |
B(很可能) | 2 | 5 | 9 | 16 |
C(有时) | 4 | 6 | 11 | 18 |
D(极少) | 8 | 10 | 14 | 19 |
E(不可能) | 12 | 15 | 17 | 20 |
表4 简单的风险控制计划
风险水平 | 风险控制措施及时间期限 |
四级 |
保持原有控制措施,毋须采取新的措施。 |
三级 |
通过评审决定是否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如需要,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同时,需要通过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
二级 |
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应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实施风险减少措施。在该风险与严重事故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该事故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
一级 |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给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 |
在确定“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级”和“危害性事件的严重度等级”时,不能分开考虑,两者有相关性。对于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事件(重大危险源)的严重度等级取I(灾难的),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级根据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选取。对于非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事件的严重度等级和可能性等级有两种方案可选:
(1) 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选取;
(2) 根据事件的直接后果和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选取;
风险评价指数是综合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确定的,通常将最高风险指数定为1,相对应的危害性事件是频繁发生的并有灾难性的后果的事件;最低风险指数定为20,对应于危害性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并且后果是轻微的事件。数字等级的划分虽然有随意性,但要便于区别各种风险的档次,划分得过细或过粗都不便于风险评价,因此需要根据具体对象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