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协会:2016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 鉴定日期
鉴定科目、答题方式、合格标准及题型
1. 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鉴定科目为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采取闭卷笔试方式鉴定,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者此科目通过,全部科目通过者视为鉴定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未全部通过的考生在成绩保留期内可参加一次补考。
2.理论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能力科目为主观题,题型包括情景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和综合应用题;综合评审科目为主观题,题型为命题写作。
3.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其理论知识科目视同通过。
鉴定日时间安排:2016年11月5日
级别 |
鉴定时间 |
科目 | |
三级 |
上午 |
9︰00—11︰00 |
理论知识 |
下午 |
13︰00—15︰30 |
专业能力 | |
一、二级 |
上午 |
9︰00—11︰00 |
理论知识 |
下午 |
13︰00—15︰30 |
专业能力 | |
16︰30—17︰30 |
综合评审 |
申报条件
一、基本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学历。
二、各级别报名条件如下:
(一)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已经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只能按照升级条件的要求参加鉴定,不能越级参加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