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评估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必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为我们描绘了未来五年健全生态文明体制的美好蓝图。其中,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胜生态补偿机制成为重要环节。但凡涉及到价值概念,资产评估就可在其中发挥重要的评价功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亦不例外。
首先,引入价值判断,切实量化损害,令“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有量可循”。
当前,生态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在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平等分配,导致受益者无偿占有生态效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激励,破坏者未能承担破坏生态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引入价值评估,令生态资源和补偿价值得以确切量化,有助于政府确定补偿方式及额度,使得生态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责任落实到位,生态资源价值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得到合理分配。
其次,助力构建健全的环境治理体系。“以量比较”,规范自然资源的开发,控制污染物总量。
政府对当地生态资源开发的方式和程度具有宏观把控力,对于生态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和控制具有决策权。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量化资源价值和生态补偿价值,可以为政府生态资源开发和保护政策的制定、政府资金的拨备、根据地区生态承载力控制污染物总量等行为提供确切的量化指标。
第三,为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提供价值依据。动态监测环境质量状况,明确监管责任,解决分散监管和地方保护等问题。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构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的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明确分类标准和统计规范,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通过对自然资源的价值评估,可以衡量不同时点地区自然资源的价值状况,直接为资产负债表各科目的计量提供量化依据,协助政府动态监测环境质量,制定全国统一的环境质量监管标准。
第四,提高当地政府、居民、社会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环境意识,共建美丽中国。
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对生态资源施加破坏终归是意识不足所造成的。通过生态资源价值量化,将这种对人类价值创造所产生影响的生态因素明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提高人们对生态资源价值的重视程度。从意识方面关注对其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保护的及时性,形成绿色发展、良性发展,从而使意识、行为、效果三方面统一,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共建美丽中国的内生动力。
当前,国内外学者就生态资源价值评估和生态损害价值评估已有部分研究成果。国外有关生态资源价值研究的课题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可以追溯至1970年之前,可归纳为人类对资源和资产的认识逐渐建立联系;第二阶段开始对生态资产功能进行重点研究,并催生了以功能为基础的价值评估。1970年联合国大会发布《人类对全球环境的影响报告》及随后由国际科学联合会环境委员会组织的大会,促使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研究成为生态学研究的热点。随后,Costanza教授将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划分为17大类,并且独具创新地按10种生物群系进行了价值评估;从2000年开始,对生态资源价值的研究进入第三阶段,在此阶段,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进行了研究。比如,《Ecological Economics》就以论坛和专题的形式汇集了多位学者有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的研究成果。Gou Z、Richard等学者也在该领域有所贡献。
国内生态资源价值研究起源于1987年。李金昌等人翻译了Repetto的《关于自然资源与折旧问题》、《挪威的自然资源核算与分析》,以及L.洛伦兹的《自然资源核算与分析》等研究报告,对我国有关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价格问题的研究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此后,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于1988年进行了《自然资源核算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课题研究。从1994年后,许多部门也开展了该领域的相关研究,比如原国家科委牵头开展的中国自然资源核算研究、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牵头并与世行合作开展的城市环境与真实储蓄及绿色GDP核算研究、北京大学进行的可持续发展下绿色国民核算研究等。
与此同时,国内多位学者也在该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1995年,侯元兆对中国森林资源的价值进行了核算;1997年,薛达元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进行了研究;毕绪伤等人也在1998年对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价值进行了评估;同年,欧阳志云等人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生态经济价值评价理论与方法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和综合研究,核算了我国陆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经济总值。21世纪以来,国内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更进一步:王建明等人在2002年出版了《中国生态资产概论》,较全面地总结和归纳了我国乃至全世界从事生态资源价值理论研究的科学家的各种重要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开拓、创新,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生态资产”的概念、体系、理论和方法;2005年后,随着我国大规模推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型服务价值的研究工作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不同领域生态资产的研究成果也陆续涌现,生态资产评估、环境损害价值评估等课题也得到广泛的研究。
针对评估方法,以往的研究主要采用以下三种:
第一,直接市场评估法。它是通过直接的观察,测算由于环境损害导致的产量下降、修复所花费的费用、生产力劳动力下降。该方法是将环境资源视为生产要素,当其状况发生变化时,则产出效果也会变化。这种方法可以评估的内容主要有土壤侵蚀、酸雨、空气污染、土地盐碱化、砍伐森林对空气的影响。使用这种方法的弊端是很难确定由于生态问题所造成的损失范围。直接市场评估法包括:剂量-反应法、生产率变动、疾病成本法、人力资本法、机会成本法、影子工程法,以及重置成本法等。
第二,揭示偏好法。这种方法是通过考察人们在与生态资源相关的行为中,愿意支付的价格或获得的利益,间接推断出人们对于生态资源的偏好,从而估算生态变化的经济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生态资源可以被市场中存在一些商品所替代。但是,对于生态资源的功能只能被部分替代,甚至完全不能被替代的情况下,该种方法则不适用。具体的方法包括内涵资产定价法、旅行费用法、防护支出法,以及工资差额比较法等。
第三,陈述偏好法。该方法常用的为意愿调查价值评估法。它是通过调查,推导出人们对环境资源的假想变化的评价。当缺乏真实的市场数据,甚至也无法通过间接的观察市场行为来赋予环境资源以价值时,只好依靠建立一个假象的市场来解决。它反映了人们对某一环境改善效益的支付意愿,或者环境质量损失的接受赔偿意愿。
在评估实务领域,我国多位学者也将理论界的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比如,丁言峰在2010年对六安市舒城县的生态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生态总价值为56.35亿元;彭建等在2005年评估了深圳市的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计算总额为1265.29亿元;2015年,杨悦等人发表了苏州市吴中区生态资源价值的定量评估研究,其总价值为514.9亿元;金燕、钟家雨评估了大围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在2006年到2014年间的生态价值,并提出了提升生态价值的建议。这些研究和实务尝试对于全面推动资源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等学科的发展,促进我国资产评估领域的拓展提供了绝佳的契机,为建设生态文明奠定了良好的经济价值基础。尽管如此,我国当前对生态资源价值的评估仍处于初级的研究阶段,尚缺乏更具精确性、特定性的测量技术手段。为此,价值评估工作需与具有生态功能检测手段等相关部门展开合作,确定价值评估所必须的生态功能基础数据。(作者单位:中天华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