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办〔201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协会):
为了全面记录和反映2016年度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中国会计年鉴(2017增刊)——资产评估卷》(以下简称《年鉴》)。为了做好2017年《年鉴》的组织编写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参照《中国会计年鉴(2017增刊)——资产评估卷》稿件编写要求(附件1),提供资产评估工作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一)协会工作
1.2016年省级领导关于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综合部)
2.地方协会2016年工作相关照片2-3张。要求选送的图片与本地资产评估重要工作相关,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照片应标注详细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主要内容。照片的电子版不小于3M,jpg格式。(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综合部)
3.全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媒体一览表(附件2)。(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4.2016年行业内担任各级(乡镇以上含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士名录(附件3)。(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5.2016年行业内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名录(附件4)。(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二)机构工作
1.前百家机构各自撰写一篇反映本机构2016年度工作的文字稿件,内容包括机构建设、业务情况、专业特点、行业贡献等,每篇不超过2000字。并根据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录(附件5)填写相关地方协会及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联系人汇总表(附件6)。(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注册部)
2.证券业评估机构根据本单位情况填写网络媒体一览表(附件7)。(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二、报送的要求及时间
(一)相关要求
各地方协会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所撰写的稿件应当突出特点和业务特色,内容真实客观,文字简洁流畅,不说虚话、套话,禁止报送不宜公开对外宣 传的内容。
(二)报送时间
1.请各地方协会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本地区稿件审核、汇总,在机构报送稿件纸质版上加盖地方协会公章后(含电子版)上报中评协。
2.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相关地方协会及前百家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各自信息填报在相关地方协会及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联系人汇总表(见附件6),并请于2017年12月 11日前加入前百家机构联系人QQ群(群号439280527)。
三、联系方式:
(一)电话、邮箱
1.综合部:
联系人:赵 林
电 话: 010-88339691
邮箱地址:zhaolin@cas.org.cn
2.注册部:
联系人:王昭力
联系电话:010-88339678
邮箱地址: wangzl@cas.org.cn
3.对外宣传部: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010-88339652
邮箱地址: chenlin@cas.org.cn
(二)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点击附件):
1.《中国会计年鉴》(2017)增刊——《资产评估卷》稿件编写要求
2.全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媒体一览表
3.全国资产评估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统计表
4.2016年度行业内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统计表
5.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录
6.相关地方协会及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联系人汇总表
7.证券业评估机构网络媒体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