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评估:是指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从而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具体地说,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使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
2、有形资产:是指那些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流动资产等。
3、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没有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殊权利和技术知识等经济资源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有技术:又称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是指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巧。主要包括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营诀窍和图纸、数据等技术资料。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把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同类商品区别开来,在商品上使用的一种特殊标记。这种标记一般是由文字、图案或两者组合而成。
商标权:是商标注册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它受到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软件:是指由一个人或许多人共同完成的高强度智力劳动的结晶,是建立在知识、经验和智慧基础上的具有独创性的产物。所以,它同一般物质性商品有明显的差别。
商誉:是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
4、单项资产:是指单台、单件的资产。
5、整体资产:是指由一组单项资产组成的具有获利能力的资产综合体。
6、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指被评估资产即将发生的经济行为。同样的资产,因为评估的特定目的不同其评估值也不相同。
7、资产转让:是指资产拥有单位有偿转让其拥有的资产,通常是指转让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
8、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9、价值类型:是指评估价值的含义,是评估价值质的规定。
10、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