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 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上传相关材料,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持免试申请表和免试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到考试所在地地方协会进行免试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等信息详见考试所在地地方协会公告。
免试办理城市:济南市、青岛市
免试申请时间:2019年5月6日-6月16日
免试资格查询时间:2019年8月10日-8月20日
十一、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评协将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20日开通资产评估师考试机考练习。考生可登陆考试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评协将通过网站(http://www.cas.org.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考试相关消息,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中评协电话010-88339663,88339670(工作日9:00—17:00)或咨询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也可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ksbm@cas.org.cn;咨询与考试平台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21-61651876 。
(七)中评协不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
(八)中评协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
十二、 济南市、青岛市相关考区联系方式
济南考区:济南市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2楼考试部212室,电话:0531-82919686,82926327,82919657
青岛考区: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51号国贸大厦三楼,电话:0532-82973019,8297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