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放2018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8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19〕11号),现将我省证书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不含节假日,正常工作时间),前往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考试培训部领取证书。委托他人代理领取,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二、对学历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并将证书退回中评协。
三、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待取得学历证书后,方可发放。
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进行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请各考试合格人员按照《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湘评协〔2016〕19号)(地址:http://www.hnicpa.org/html/8998.html )要求,及时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
五、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11室,联系电话:0731-85165265,85165285。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