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即将开始。现将石家庄考区免试申请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 河北省(石家庄考区)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当于2019年5月6日至6月16日登录考试平台,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一份,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会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职称相应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省评协规定时间到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进行免试资格审核(以上复印件均需一份)。
三、 现场审核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3号楼208室
四、 现场审核时间:5月16日至6月16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6773228
五、 考生可于2019年8月10日至20日登陆考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