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方法及其应用
知识点:房地产评估的原则和程序
一、房地产评估原则
在进行房地产评估时,除了需要遵循供需原则、评估时点原则、贡献原则等,还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最有效使用原则
(三)替代原则
二、房地产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目的、基准日的确定)
(2)签订业务约定书;
(3) 编制评估计划;
(4) 现场调查与收集评估资料;
(5)评定估算;
(6)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7)工作底稿归档。
知识点:净收益的含义
净收益(以年为单位)
1.含义
净收益=总收益-总费用
1)实际净收益
现状下被估房地产实际取得的净收益。不能直接用于评估。
【举例】
◆收益权利人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净收益为零甚至为负值;
◆土地处于待开发状态,无当前收益,还必须支付有关税费,净收益为负值。
2)客观净收益
正常的市场条件下用于法律上允许的最佳利用方向上的收益值,应包含对未来收益和风险的合理预期。
◆必须对存在偏差的实际净收益进行修正,剔除其中特殊的、偶然的因素。
◆客观净收益作为评估的依据。
2.客观总收益
以收益为目的的房地产和与之有关的各种设施、劳动力及经营管理者要素结合产生的利益。
(1)以客观收益为基础
(2)所产生的正常收益必须是其处于最佳利用状态
(3)收益值以类似房地产的收益作比较;需对市场走势作准确的预测;必须考虑收益的风险性和可实现性。
(4)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应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并在评估报告中恰当披露租约情况。
3.客观总费用
取得该收益所必需的各项支出,如维修费、管理费等。也就是为创造总收益所必须投入的正常支出。
◆总费用也应该是客观费用,需要剔除不正常的费用。
◆房地产的总费用不包括折旧费,通常包含: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税金等。
知识点:基准地价
按照城市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分别评估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和综合土地级别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特点:
(1)区域性价格。
(2)土地使用权价格。
(3)平均价格。
(4)覆盖整个城市建成区。
(5)单位土地面积的地价。
(6)基准地价具有现实性,是评估出的特定时点的价格。
2.基准地价测算的基本思路
■基准地价的确定
■利用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
标定地价评估可以以基准地价为依据,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等条件通过系数修正进行评估。
在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中,一般都要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以满足评估标定地价的需要。
知识点:在建工程的特点
1.在建工程情况复杂
2.在建工程之间可比性较差
3.在建工程的投资不能完全体现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
4.建设工期长短差别较大
5.在建工程的价格受后续工程的影响。
知识点:在建工程评估的主要方法
1.形象进度法
根据在建工程建造完成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工程形象进度评估在建工程价值的方法。
在建工程价值=建造完成后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工程形象进度百分比×(1-折扣率)
2.成本法
按在建工程客观投入的成本评估,即以开发或建造被估在建工程已经耗费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再加上正常的利润和应纳税金来确定被估在建工程的价值的方法。
在建工程价值
=土地取得费用+专业费用+建造建筑物费用+正常利税
3.假设开发法
与房地产评估假设开发法道理是相同的,就是房地产建成之后,如果卖了,就有售楼价,售楼价把后面的都减去,剩下的就是在建工程的价值。
在建工程价值=房地产预期售价-(后续工程成本+后续工程费用+正常税费)
(二)在建工程评估方法的选择
1.形象进度法:整个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只是尚未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
2.成本法或假设开发法:对于实际完成工作量较少的在建工程。
3.属于停建的在建工程,要查明停建的原因,确因工程的产、供、销及工程技术等原因而停建的,要考虑在建工程的功能性及经济性贬值,进行风险系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