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熟悉)
(一)房屋建筑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顺序: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3.单位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施工、设计、监理负责人。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熟悉)
1.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主要主控项目:
(1)原材料:水泥:检查其强度、安定性、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
预应力混凝土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使钢筋锈蚀,体积膨胀开裂
外加剂;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比:水泥:砂子:石子:水。水泥是1(1m3含量);
配合比设计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要求。
(3)混凝土施工:强度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有抗渗要求的,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检验;
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超过初凝时间;
连续浇筑的,超过初凝时间的,应技术要求对施工缝进行处理。
2.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主要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材料
(2)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用百格网检查;砌筑
(3)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能同时砌筑的留斜槎(踏步槎);连接
(4)非抗震地区,除转角除外,可留凸直槎;每高500预留甩出钢筋,伸入墙内500;
抗震6度、7度地区:预留甩出钢筋伸入1000长,且末端弯90度钩。拉结钢筋
(5)位置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在规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