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一)基本思路
市场法的基本含义是:在求取一宗被估房地产价值时,依据替代原理,将被估房地产与类似房地产的近期交易价格进行对照比较,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房地产状况等因素修正,得出被估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二)适用范围
市场法只要有适合的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即可应用。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被评估房地产相类似的房地产交易越多,市场法应用越有效。
而在下列情况下,市场法往往难以适用:
1.没有或在房地产交易发生较少的地区;
2.很少见的或交易实例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等;
3.很难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等;
4.风景名胜区土地;
5.图书馆、体育馆、学校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