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1.建筑法
1.1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具备条件(9条);
时间点的总结
内容时间备注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3个月
开工延期的时间3个月最长可延期2次
中止施工,提出报告1个月
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满1年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开工需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6个月开工报告
1.2建筑工程监理
■监理范围
必须实行监理:5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000万元以上)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5万平米以上)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除外)
■监理的有关规定
◇监理是委托合同;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应与施工单位、材料供货方等有关系
◇监理内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三控)
◇资质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认为施工不合格,可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发现设计不符合要求,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