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休克的治疗原则
原则是休克未纠正之前,应着重治疗休克,同时治疗感染,休克纠正以后,着重治疗感染。
(1)补充血容量:首先以输注平衡盐溶液为主,配合适当的胶体溶液。
(2)控制感染,应用抗菌药物和处理原发感染灶。
(3)纠正酸碱失衡,在补充血容量的同时,经另一静脉通路滴注5%碳酸氧钠200ml。
(4)心血管药物的应用,经补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后,用血管扩张药物,并可与山莨菪碱,多巴胺,间羟胺等联合用药。
(5)皮质激素治疗,但限于早期,用量宜大,不宜超过48小时。
(6)营养支持,DIC治疗,维护重要脏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