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综考研病理学要点总结:病因概论
1.2 病因概论
任何疾病都是由一定的致病因素引起的,这些致病因素称为病因。病因包括致病的原因和条件(包括诱因)。
致病的原因是指能够引起疾病并决定该疾病特征的因素,它是引起疾病必不可缺少的。条件是指在疾病的原因作用于机体的前提下,促进疾病发生发展的因素。有些条件是使机体抵抗力降低或易感性、敏感性增高,从而使机体在相应原因的作用下易发病,有些条件是使相应的原因以更多的机会、更大的强度作用于机体而引起疾病。
致病的原因和条件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例如,结核杆菌是引起结梭病的原因,是必不可少的因素;而营养不良、过度疲劳等,常可作为条件而促进结核病的发生和发展。如果仅有结核杆菌侵入人体,而不具备这些条件,一般也不致发病。因此,原因常在一定的条件作用下而致病。
病因的种类很多,一般可分为外界致病因素、机体内部因素及自然环境和社会因素三个方面。
外界致病因素
外界致病因素即外因,是指外环境中的各种致病因素。它对于疾病的发生和发展。病性质和特点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类:
1、生物性因素包括各种病原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支原体、螺旋体、真菌及寄生虫(如原虫、蠕虫)等,是最常见的一类致病因素。其特点是它们都具有生命,通过一定的途径侵入机体,所引起的病变常常有一定的特异性。病原微生物作用于机体后能否引起疾病,除与致病微生物的数量、侵袭力及毒力有关外,也与机体的机能状态、免疫力等条件有密切的关系。
2、物理性因素包括机械力(可引起创伤、震荡、骨折等)、高温(引起烧伤、中暑)、低温(引起冻伤)、电流(引起电击伤)、电离辐射(引起放射病)、大气压的改变(可引起减压病、高山病)等。物理性因素能否引起疾病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这些因素的强度、作用部位和持续时间的长短。
3、化学性因素包括无机毒物(如强酸、强碱、一氧化碳、氰化物、有机磷农药等)、有机毒物、生物性毒物等。它们对机体的作用部位,大多有一定的选择性。例如一氧化碳进入机体后,与红细胞的血敌蛋白结合,使红细胞失去带氧功能,而造成缺氧;巴比妥类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
4、营养性因素营养过多和营养不足都可引起疾病。如长期摄人热量过多可引起肥胖病,蛋白质缺乏可引起营养不良,维生素D缺乏可引起佝偻病,食物中缺碘可引起甲状腺肿等。另些微量元素缺乏(如铁、锌、硒等)也可引起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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