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报考本次联合培养的考生,请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流程进行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研究方向栏须选择为“联合培养”。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联合培养的详细内容,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研2009[102]号)文件。
8.各类专项计划参见各相关学院招生简章。
9.本校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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