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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2016年11月1日]  【

  上海财经大学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为推广现代商学而建立的大学。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中央大学)创办的商科,著名社会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杨杏佛任商科主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扩展为国立东南大学时,为适应商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商科迁址上海,于1921年成立上海商科大学,这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著名教育家郭秉文任校长,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任教务主任。几经变革,1932年8月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上海商学院,时为国内唯一的国立商科类本科高校。

  1950年8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和姚耐为院长、副院长。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厦门大学、东吴大学等20余所高校的商学院或财经系科相继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遂成为华东地区唯一的财经类高等学校,云集了褚凤仪、褚葆一、李炳焕、李鸿寿、孙怀仁、吴承禧、王惟中、杨荫溥、龚清浩、许本怡、周伯棣、邹依仁、薛仲三、周有光、尹文敬、刘絜敖、彭信威、胡寄窗、娄尔行等各学科著名教授。1980年3月,学校隶属财政部领导。1985年9月,学校更名为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2月,学校划归教育部领导。2012年5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上海市市长韩正,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分别代表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上海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和努力奋斗,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1981年,全国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全国首批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993年,全国首批设立社会科学博士后流动站;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0年和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2007年,学校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2010年,进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行列;2011年,入选中组部'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思想史、金融学(培育)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含培育);拥有4个财政部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 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A类、4个上海市一流学科B类;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哲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会计学等36个本科专业。学校'经济学创新平台'首批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现有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重大战略咨询智库8个,拥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会计与财务研究院、教育部数理经济学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多个国家级基地和实验室以及首批上海市金融人才培训基地、首批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若干省级基地等。

  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12年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等四个一级学科排名位居全国前十位。其中,理论经济学与吉林大学、西北大学并列第10名;应用经济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并列第6名;工商管理与大连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南京大学并列第8名;统计学与南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并列第4名。

  学校一贯坚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目标,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学校与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计划开发署、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等国际组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包括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剑桥大学商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伦敦大学学院、早稻田大学、一桥大学等在内的国内科研机构及26个国家和地区的130所大学(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

  百年薪火相传,上财人铭记'厚德博学、经济匡时'之校训,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学校正在为加快建设具有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发展框架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进程而努力。

  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2017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05方向、国际商务硕士04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03方向、会计硕士02方向、工商管理硕士02-05方向,其余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05方向、国际商务硕士04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03方向、会计硕士02方向、工商管理硕士02-05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2.5年,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概率、西方经济学04方向、数量经济学02方向、金融硕士06方向等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专业或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均为2年。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2017年我校学术学位有7个学科门类的78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有13个专业或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6年9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不接受推免生报考;

  (4)报考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项目方向的人员,须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之前达到项目外方合作院校的最低录取条件,主要包括:①本科期间GPA达到3.0及以上(满分4.0);②GMAT或GRE成绩(成绩须有效):GMAT600分以上或GRE成绩优秀,均须数学部分达到总分的85%及以上;③雅思或托福成绩(成绩须有效):雅思6.5分及以上或网考托福83分及以上或机考托福220分及以上或纸考托福550分及以上;④项目申请其他支撑材料,具体参见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项目招生简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将取消复试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至12日,逾期不再补办。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其中选择上海财经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9)的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6日8:00通过网银支付报考费,支付详细说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公布)。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我校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或我校编写,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约在2017年的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学术型硕士除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和中国史四个一级学科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7000元外,其他学科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各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领域名称

学费总额(元)

学制(年)

专业领域名称

学费总额(元)

学制(年)

金融硕士

108000

2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60000

3

金融硕士(财富管理方向)

168000

2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5000

2

金融硕士(上财-伯克利全球财富管理方向)

168000

2.5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178000

2

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方向)*

108000

2+1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208000

2.5

应用统计硕士

68000

2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球方向)

238000

2.5

税务硕士

98000

2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金融投资方向)

238000

2.5

国际商务硕士

60000

2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方向)

328000

2

国际商务硕士(上财-伯克利自贸区与国际投融资方向)

98000

2.5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

58000

2.5

保险硕士

108000

2

(全日制)会计硕士(会计理论与实务方向)

108000

2

资产评估硕士

98000

2

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

188000

2.5

法律硕士(非法学)

69000

3

工程管理硕士

88000

2.5

法律硕士(法学)

60000

2

 

 

 

  注*:该方向为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其中2年在我校学习, 1年在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08000元+外方学费,外方学费根据学分互认原则,在学生修满国内相应课程学分后,外方学校给予相应学费减免后的学费

  奖助体系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Detail.aspx?ID=1057&TypeID=96)查询。研究生还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其他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每年资助我校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攻读学位或者联合培养(限我校在读博士),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获得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资助。

  2. 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中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利用各大学院的优秀师资力量,培养复合型人才。如:2017年我校继续在入校的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组建自贸区专门化硕士研究生项目(Intercollegiate Graduate Programme for FTZ)--'自由贸易·金融·法律'特班,由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选派教学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开设自贸区相关专业课程,并聘请实务界导师参与课程的设计和讲授。特班学生将有机会参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的各类研究项目,借助协同中心的合作机制,参与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改革试验;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需求和金融发展中的前沿、重大问题,与行业领先的企业合作,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上海发展研究院、自贸区研究院与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联合培养城市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金融学院信用管理专业为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理论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授经济学学位。

  3.金融硕士专业上财-伯克利全球财富管理方向,由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联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举办,授课地点在山东省青岛市,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4.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上财-伯克利自贸区与国际投融资方向由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联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举办,授课地点在山东省青岛市,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5. 金融硕士专业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方向由金融学院联合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前商学院、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夏洛特分校贝克商学院、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林德尔商学院等自2017年起举办,项目的学制为三年,实行'1+1+1'联合培养模式,由上海财经大学和国外合作院校共同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服务,详见项目招生简章。

  6. 体育经营管理专业'健康经济与管理'方向,由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基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设立,入学后部分教学(专业课程和实习教学)课程将在研究生教学基地进行。

  7. 2017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若干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可两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

  8.我校初试科目中的自命题科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不再公布参考书目,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9.部分学院2017年继续实行招生培养改革措施,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10.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11.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是上海市科委批准成立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依托于上海财经大学,由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协办。实验室紧密围绕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需求和金融发展中的前沿、重大问题,与行业领先的企业密切合作,通过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在金融创新和金融信息化关键技术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和应用,打造金融信息领域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实验室的研究生培养,将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密切结合。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和应用为特色,以理论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为核心,以实验室与金融机构、企业合作建立的'产学研'基地为支撑,致力于培养符合行业、国家发展需求的具有金融、信息交叉领域背景的复合型高端人才。

  【研究领域】

  2017年实验室计划在'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金融硕士专业)、'金融智能决策支持'(金融信息工程专业)两个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主要研究领域为:基于仿真技术的金融开放与金融创新、量化投资与金融风险管控、金融大数据与智能决策支持技术。

  【培养特色】

  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生培养贯彻实验室'跨学科'的理念,在课程安排上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利用各大学院的优秀师资力量和实验室的研究团队,设置课程既包括金融类专业课程,又包括数据挖掘、金融统计研究等信息技术、数理统计类专业课程。

  采用导师团队联合培养方式。由数名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教师组成导师团队来负责研究生的培养,有利于拓展思维、学科交融、团队合作。目前实验室的教师团队专业领域包含金融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等,可满足研究生跨学科培养的需求。

  以前沿问题研究为核心。实验室已与众多业内领先企业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如上海金融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公司、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同时也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合作重大项目。这些均可为研究生开展前沿研究与创新,进行应用实践提供帮助与支持。

  提供软硬件支撑平台。实验室的丰富数据库资源,以及各类分析与仿真工具,如WRDS系列数据库、彭博数据系统终端设备、天相投资分析系统、CSMAR系列数据库、Informatic、MicroStrategy、SAS、Weka等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工具、飞马金融期货仿真平台等,都向研究生开放使用,并由教师指导和培训,支撑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招生人数】

依托学院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人数

金融学院

金融硕士

03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

2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金融信息工程

02金融智能决策支持

2

  【指导教师】

  陈云、俞立、张超、刘可伋等

  指导团队:实验室所属专职科研人员4名,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博士2人。

  【报名和考试】

  具体查询《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管理政策】

  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方向研究生学籍隶属金融学院,金融智能决策支持方向研究生学籍隶属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日常工作由实验室统一管理。

责编:tanhu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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