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2017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和提交材料
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等相关手续。考生须在9月2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2、《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研究计划书》一份;
3、提供能反应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成果,实践类专业可以是课程作品集,理论类专业可以是相关论文、研究报告等;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5、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6、如有学术科研成果或获得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
上述材料请于9月28日前用EMS邮寄(送达)至我院招生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以上材料均不退还。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名单将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http://zb.caa.edu.cn),请关注。
四、考生报到
1、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杭州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五、复试
1、时间:2016年10月10日。
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邮编:310002)。
3、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六、录取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要求,择优录取。
各学院(中心、部)根据本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结合拟录取考生志愿,将其分配至导师及研究方向,并确定学位类型。
拟录取名单将在10月15日前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七、其他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必须在9月30日-10月8日期间登陆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缴费、上传照片,同时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zb.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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