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防疫提示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如下提醒:
一、考前
1.考生须在12月11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请注册,同时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一张,详见附件1),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 12月11日至24日,建议考生不要离沪,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沪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上海市以外活动记录的,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 12月11日至24日,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上述情况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4. 12月11日至24日,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在常规考点或常规考场参加考试。考前有入境旅居史的考生,入境未满21天者不得在常规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按本市疫情防控最 新规定要求处理。
5.考生同住家人为入境人员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现居家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测的,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考点。
二、考试
6.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
8.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经防疫专用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在常规考点或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9. 12月25日至27日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10.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三、考后
11.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2.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四、其他
13. 考生应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所在考点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试公告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4.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5.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及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 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原文地址:http://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11207/15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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