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以及我校生源余缺情况,关于我校法学学术型考生校内调剂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作如下规定:
一、调剂缺额
专业 |
缺额(人) |
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人) |
非全日制 法律(法学) |
44 |
44-66 |
二、申请调剂条件
申请调剂该专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0301XX)专业,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拟录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调剂程序
1.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申请表》。考生提交调剂申请的有效期为2018年4月11日至4月16日上午11:30,过期不再接收。考生应在有效期内将申请表送达或寄达研招办(若以传真形式提交,则须来电确认研招办收到方为有效。4月14日-4月15日只接受传真)。研招办电话:023-67258892,67258893;传真电话:023-67258895。
2.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将根据调剂申请人数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并于4月16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3.调剂复试定于4月18日进行,复试程序将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4.以考生参加调剂复试的面试成绩(满分15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5. 调剂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于4月20日在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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