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发放录取通知书的说明: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才能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约为6月中旬(应届生已离校)。考生如须修改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或需到校自取),请于5月31日前登陆以下网址自行修改,否则将按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地址及电话进行邮寄。http://114.115.208.111/AddressBook/GraduateLetterSearch.jsp
二、关于入学的报到时间、校区及校区地址的说明:
1.报到时间:
①全日制:预计为2018年8月27日,详见《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②非全日制:预计为2018年7月14日,详见《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2.四平校区报到的学院及专业:
①全日制: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五个学院,以及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满族历史文化)专业、外国语学院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信息技术学院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
②非全日制:全部专业(领域)。
③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3.长春校区报到的学院及专业:
①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
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卓越大街399号长春科技创意文化产业园。
三、关于个人档案的说明:
1.《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自愿将档案调入我校。
2.为确保档案的安全,请选择邮政机要或EMS转寄档案。寄达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于铁夫(收),邮编:136000,电话:0434-3296004。转寄档案请于7月13日前寄出,8月份学校暑期放假,故无法接收。考生如自行携带档案,则档案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不得有拆封、涂改情况,否则我校不予接收。自带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
3.需保留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定向考生,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申请办理定向培养。定向生是指现为在职人员或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2018年应届本科生,读研期间人事关系想保留在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考生。定向生不用提交个人档案,其收到的《调档函》自动作废。
办理定向协议的程序为:报到当天,将就业单位和研究生本人签字并盖章的协议(一式三份)交至报到处,开学一周后到学工办领取经我校审批的《定向协议书》。
报名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定向”的考生,务必按上述“办理定向协议”的程序办理《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错过申报“定向”的时间点,我校将无法再为其办理“定向”
4.本校应届考生的学生档案,不用考生本人办理,学校档案馆统一将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学生档案转至研究生院。
四、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籍迁至我校,如需迁移,《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一致。迁移地址:长春校区:长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万顺派出所;四平校区:四平市铁西区阳光派出所。本校应届生如需迁移户口,也需办理迁移手续。
五、关于党组织关系的说明: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在吉林省内高校(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是:中共吉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余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是: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组织发展工作。
六、关于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的说明: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共计24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9000元/年(共计18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共计18000元)。
奖助学金参照《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执行。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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